内民革发〔2015〕11号关于表彰先进集体决定
发布者:admin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/1/29
民革内江市委员会
关于表彰先进集体的决定
民革各县(区)总支部、市直属各支部、市委各专委会、老龄工作联谊会、黄埔同学会内江联络组:
2015年,民革内江市各基层组织在参政议政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、社会服务、祖统工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,取得了可喜的成绩。
为表彰先进,宣传典型,激励各基层组织的积极性,开创内江民革各项工作新局面,经市委会评选,决定表彰市中区总支部、东兴区总支部、隆昌县总支部、内江师范学院支部为2015年先进集体。
民革内江市委员会
2015年12月18日